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十一五”时期,我国零售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多元化、多业态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市场销售规模稳定快速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1%。但是,也存在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网点布局不够合理,经营模式转变缓慢,零供关系不够和谐;企业注重规模扩张,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较弱,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行业诚信问题突出,以及流通效率和经营效益不高,中小企业发展困难较大等问题。 《意见》布置了“十二五”期间的七项主要任务,分别是: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零售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 《意见》强调,将加大零售业财税金融支持。在零售业落实内贸领域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清理和整顿不合理收费,加快落实零售业用水用电与工业同价政策,推动解决零售企业空调、电梯等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项目的政策,研究解决连锁企业跨地区经营税收收入分配问题,落实连锁企业跨地区统一纳税政策。积极推动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环保的零售业项目。进一步加强银商合作,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政策,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