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本市税务机关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提供的完税证明有哪些?
答:目前,本市税务机关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提供的完税证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取得《完税证明》?
答:为了方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于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根据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邮寄《完税证明》。此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特殊需要要求取得《完税证明》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也可委托企业财务人员携带办税员卡通过自助服务终端(ARM机)进行7*24小时的自助打印。
三、委托代理人开具《完税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该代理人除了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该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如何获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答: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纳税手续并缴纳相应税款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可作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五、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否通过网站或短信等方式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
答:为确保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安全,对通过网站或短信等方式查询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需进行加密保护,相关加密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进一步的评估和认证。本市将抓紧相关准备工作,在确保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开通网站与短信查询渠道。
六、为何单位所有职工均明细申报,但有的员工有《完税证明》,有的员工却没有?
答:请您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联系地址是否正确。
每年2-3月期间,税务机关会集中寄出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可能你的《完税证明》还未寄出,请耐心等待。如到四月底还未收到,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您可向扣缴单位财务部门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
七、《完税证明》上“税款所属期”的含义?
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征(2007)13号】的规定, 本年度打印《完税证明》上的“税款所属期”与纳税人在会计年度取得所得所属期是一致的。
八、为何《完税证明》上的姓名不对?
答:可能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局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误。
建议您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并委托相关部门至主管税务机关更正错误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位于《完税证明》正面)
九、为何《完税证明》上的身份证号不对?
答:可能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局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误。
建议您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并委托相关部门至主管税务机关更正错误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位于《完税证明》正面)
十、为何《完税证明》上的邮编、地址不对?
答:可能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局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误。
建议您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并委托相关部门至主管税务机关更正错误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位于《完税证明》正面)
十一、为何《完税证明》上的所属期有缺漏?
答:造成所属期缺漏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如扣缴义务人未及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或已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但税款未在当月及时入库。建议您首先与扣缴企业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如再有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位于《完税证明》正面)。
因部分代扣代缴义务人在2011年9月份调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错误作法,导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上缺失所属期为9月前后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记录。相关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2011年 月(所属期)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证明》。
十二、为何税务局打印的《完税证明》与实际工资条显示的不同?
答: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税务机关目前接受的是扣缴义务人报送的信息,如发现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与单位实际扣缴的数据有差异,建议首先可以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如再有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位于《完税证明》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