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税务局了解到,今年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工作已于年初启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税务局与区民政局联合统一落实,明确政策口径,制定了确切的实施方案。
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去年区税务局共为84户福利企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共5998万元。而今年验审工作重点主要是通过实地查看、案头审核等方式来核实企业是否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同时,区税务局与区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密切衔接、沟通、反馈,及时掌握动态,保证政策落实到位,真正促进残疾人就业。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为: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