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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  作者:admin  日期:2012-2-24 10:03:44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2月23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海工商”(www.sgs.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220000-1309。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共配备了20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9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相关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法制工商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自《条例》和《规定》实施以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我局建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室、档案室等相关部门领导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公开、透明”为宗旨制订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进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5月,市局领导班子就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回顾和总结了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果,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新形势下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强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向社会展示上海工商服务经济发展、关注社会民生、维护市场秩序的主要作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工商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平台,注重实效,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为保障社会公众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我局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窗口咨询受理平台和媒体发布服务平台”三个公开平台,积极推进“工商微博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建设。我局门户网站设有“最新商品监测情况”、“最新广告提示”、“消费提示/警示”、“12315统计分析”等各类便民信息发布栏目,提供了“企业基本信息查询”、“食品流通许可证查询”、“执业经纪人查询”、“合同示范文本查询”等10项便民信息查询服务。经统计,我局便民信息查询栏目月访问量平均达800余万人次,最高月访问量达2500万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我局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根据工商职能特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编排,新的目录严格遵守《政府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能够全面覆盖工商业务信息。另一方面,在门户网站开通了区县工商分局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功能,使社会公众向工商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更加便捷,依申请公开渠道更加通畅。

    二是加强“窗口咨询受理平台”的日常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平台,能够直观体现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目前,我局在市局以及18个分局共设置19个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在全市164个工商所设置了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点,提供咨询解答,公开办事信息。为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方面,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三具备”的工作要求,即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应当具备良好的精神面貌、应当具备热情的服务态度;另一方面,我局在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都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便民手册,配备互联网和工商业务网电脑,设置电子展示屏,公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救济等11大类近千条信息,方便市民查询主动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媒体发布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2011年,我局继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新闻资讯通报会、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就工商部门如何支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及如何加强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与公众、企业交流。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媒体平台公开宣传作用,多次走进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参与“2011夏令行动”、“政风行风热线”等访谈节目,宣传解读工商政策法规,倾听意见建议,解决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积极探索“上海工商政务微博”公开新渠道。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微博建设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底,我局在各主要门户网站开通了“上海工商”政务微博,以“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回应关切、改进工作”为宗旨,真实准确、简明扼要地公开发布上海工商的各类工作信息、服务信息,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首先,抓好常规培训。我局坚持以业务培训为抓手,以政策法规、典型案例为重点,通过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培训,增强工商干部信息公开综合素质;其次,抓好专题培训。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标准和新要求,我局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快速反应,积极筹备,及时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工商干部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第三,抓好基础培训。我局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初任公务员培训体系,分批开设面向初任公务员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总体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逐步增强,系统上下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梳理。工商部门职能面广、业务信息繁多,因此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理顺相关信息公开属性、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是我局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石。我局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梳理,细化各类文件、各类信息的公开属性,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夯实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配套建设。为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我局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信息公开内网处理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完善,新系统覆盖市局和分局两级,有效促进了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首先,优化了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新的发布系统将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发布上网等各工作环节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业务周全、功能完整、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其次,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更加科学规范;第三,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强化保密审查环节,明确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第四,实现了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电子化管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规则编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目录;最后,实现了统计报表和公文目录备案自动化,报表和备案数据自动采集、自动汇总、定时上报,工作效率明显大幅提高。

    (四)创新思路,积极实践,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在工作中坚持边摸索边总结、边学习边实践,开拓新思路,开创新方法。

    一是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网络资源。我局充分利用全市基层工商所网络化布局,发挥工商所面向社区群众的优势,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获取所需信息,把工商部门公开工作延伸到每一个片区,将工商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到公众身边。

    二是发挥工商业务贴近企业的优势。我局通过开展“走千家企业,促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活动,将行政指导、政府信息“送”出去,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011年,我局共走访企业3200多户,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近1870个,特别对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问题,解决落实率达到82%,得到了企业积极回应和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占8.2%;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6.6%;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占18%;业务类信息37条,占60.7%;其他类信息4条,占6.6%。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局把握“及时、便民”原则,紧密关注民生热点,着重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工商信息公开各项需求。

    (一)继续深化政策文件及行政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

    一方面,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登记职能作用,出台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积极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在政策文本后以附件形式公开了政策解读内容,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策导向,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我局逐步加强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对非涉密且内容涉及范围广、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行政公文及时公开发布,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明显提升。

    (二)继续加大各类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在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依托“上海工商”门户网站着重加强了便民服务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先后新增了“食品流通许可查询”、“消费提示/警示”、“12315统计分析”等公众关注度高、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业务类信息、服务类信息。2011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服装、低压电器、珠宝首饰、学习用品”等15类商品的质量监测情况,发布“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谨慎代购国外奶粉”等消费提示/警示4次,发布了“产权交易合同、室内设计合同、特卖会场地租赁合同”等10件合同示范文本。目前我局主动公开的服务类信息已基本涵盖所有工商业务工作。

    (三)继续加大市场监管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是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我局利用门户网站、工商微博、新闻广播等公开平台,公开了一批涉及假冒侵权、网络违法团购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各种侵权假冒行为,有效警示了部分违法违规团购企业,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此外,我局继续坚持吊销企业名单网上公示,2011年共发布吊销企业名单通告5540户。

    (四)继续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探索研究

    2011年,根据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局在门户网站先后主动公开了部门财政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进一步稳步推进。

    (五)继续推进工商依法履职情况的公开工作

    我局坚持工商行政管理资讯通报会制度,由市局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最新的市场主体动态、市场整顿进展情况、消费维权概况和政策法规资讯。2011年,我局共举办5次例行资讯通报会和临时资讯通报会,主动发布各类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5件,其中当面申请146件,网上申请291件,信函申请45件,其它形式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3%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11%涉及行政处罚类信息,其余涉及工商法律法规、内部管理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48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32件,其余53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43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93件,占总数的21.5%,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6件,占总数的3.7%,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的其他信息。

    其他情况323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5件,占总数的10.8%;“信息不存在”80件,占总数的24.8%;“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3件,占总数的13.3%;“申请内容不明确”162件,占总数的50.2%;“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0.6%。“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0.3%。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我局内部管理等信息;“信息不存在”主要原因为申请人所提供的企业名称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主要涉及部分法律法规咨询、相关税收政策或者由其他政府部门制作的批准文件等;“申请内容不明确”主要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能提供准确的文件名称或信息名称,对信息的特征描述不明确,指向不清楚;“不予公开”主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主要原因是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有部分信息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相关人员个人隐私,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上述信息作出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在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过程中,基于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一般先征询权利人意见再做答复。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基于便民原则一般不收取费用,而是直接向申请人寄送告知书。对个别要求获取政府信息数量比较多的申请,我们一般告知申请人前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后予以提供。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收费人民币22.4元,其中检索费20元,复制费2.4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答复内容持不同意见而进行复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为0件。本年度发生与复议、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0698次,咨询电话接听23742次,当面咨询接待6544次,网上咨询412次。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39849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拟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和新形式。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质量,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时时监督、处处规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到位。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了我局下属的18个分局的相关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基本持平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6

受理申请总数

48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46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291

5.信函申请数

45

6.其它形式申请数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3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9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6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35

4.“信息不存在”数

8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43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62

7.“重复申请”数

2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1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87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1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54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374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1398493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22.4

其中:1.检索费

2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2.4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0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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