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以实物、无形资产增资要求: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增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增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增资事宜作出规定,并于六个月内依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6、用于增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并要经过评估,提供评估报告。
二、公司增资所需流程:
拟订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贸易工业局核准补充增资章程→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变更登记→投入增资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三、公司增资所需资料:
1、货币增资所需资料
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或补充章程及增资前的原章程;增资前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公司及各法人股东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及往来明细表;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银行进帐单;股东用于划缴投资款的个人存折/卡或取款回单;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实物、无形资产增资所需资料
除了货币增资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
实物价值鉴定书;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实物出资方承诺6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承诺书;无形资产出资方承诺1个月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书;实物交接清单;实收资本入帐凭证;其他需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