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肥市金融办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合肥市日前出台了对这两类公司监管的暂行办法。办法设置了这两类公司注册资本的准入门槛,提高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规定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一亿元。
此外,合肥市还设置了高管准入门槛,明确要求主要经营负责人应当从事信贷或者担保等金融工作三年以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据介绍,目前合肥市已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47家,64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开业。为了规范其经营行为,合肥市还对这两类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强资金运用情况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合肥市审计局将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对这两类公司进行年度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