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外申请注册
1. 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注册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约51个成员国申请注册。此手续简单方便、省钱。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上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
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名单: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美尼亚、奥地利、阿塞 、白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一黑塞哥维亚、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古巴、捷克共和国、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丹麦、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利比里亚、列支敦土登、卢森堡、摩纳哥、蒙古、摩洛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圣马力诺、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苏丹、英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南斯拉夫(共51个)
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名单:中国、古巴、丹麦、德国、挪威、西班牙、瑞典、英国、芬兰(共9个)
2. 欧共体商标注册
申请人可以向欧共体商标局申请注册,经核准注册后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受到保护,不需再向每个国家分别申请注册。
欧盟成员国名单: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国(共15个)。
3.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设有知识产权局,统管各成员国的商标事务,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在所有成员国受法律保护。
非州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名单:贝宁、布基、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加蓬、几内亚、科特迪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共14个)。
4.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商标注册申请需按各国具体法律程序办事。
到上述系统的成员的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按逐一国家注册进行。到如下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需按逐一国家注册方法进行:日本、泰国、缅甸、印度、柬埔寨、阿富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巴西、科威特、黎巴嫩、老挝、约旦、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伊朗、阿联酋、南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