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 |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 | 注册香港公司,推荐上海专业注册公司(上海企业综合服务网) 免费热线:400-660-5171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阅读新闻

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来源:www.5151gs.com  作者:上海注册公司网  日期:2011-12-17 1:4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所〔2010〕13号)(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录入:上海注册公司网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
姓名: 验证码:看不清楚,换一个
相关信息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