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浦区质监局召开《行政强制法》宣贯会。会上,夏葵副局长就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贯彻《行政强制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是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兼顾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这部法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
我局下一步将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人员、执法人员和全体干部全面学习《行政强制法》,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
三、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的准备工作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实施。此外,还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确保行政强制行为由具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实施。
四、严格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依法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情况的行政监察,发现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要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对《行政强制法》的执行情况,要建立对照规定、查找问题和认真研讨的分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