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静安区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渣土运输管理水平。
该区成立了区建筑渣土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建立例会机制、双向告知制度、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处置机制,并对运输企业建立了安全培训制度、车辆例检制度等,实现对渣土运输企业的有效监管;积极推进渣土运输单位招投标工作,对报名参与招投标的10家渣土运输企业进行实地暗访,经过相关专家评审确定2家渣土专营单位;认真梳理渣土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制定了《渣土管理所岗位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廉政规定》,明确岗位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确保审批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与渣土运营单位签署《渣土企业运输监管协议》,明确了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违规运输行为,将暂停核发处置证或吊销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等监管措施。通过落实上述措施,实现了渣土运营全年无安全事故,以及基本无飞扬、洒落、超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