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市安全生产条例》、《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宣传贯彻,抓紧对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进行新一轮分层次教育培训。
二是加强建筑工地监管,开展节后复工安全、大型机械、承发包经营行为、建筑材料等专项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监管。
三是针对绿城广场、区中心医院行政楼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施工矛盾,以区矛盾协调联席会议为依托,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力争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不影响施工进度。
四是加强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的监督管理,建立玻璃幕墙建筑信息库,加强玻璃幕墙工程建设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