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行政强制法》,静安区城管执法大队在前期开展培训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扣押实务及案例操作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扣押措施的操作流程、工作程序和文书制作。
一是在操作层面上,采用书面记录和摄像取证相结合的方式;文书和摄像的内容必须对扣押现场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反映。
二是在工作流程上,要告知当事人作出暂扣措施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交当事人签字;要清点物品,制作暂扣物品决定书。
三是在文书制作上,现场检查笔录正文部分要体现出时间、地点、发现方式、违法事实、现场告知情况、依据(条款项),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取证情况等。在填写暂扣物品清单时,对于规格、数量不同的物品要单列。必须交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请见证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