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鉴于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将发布有关公告将其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围,公告发布后未取得医疗器械有关注册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记者日前从上海市食药监局获悉,本市目前尚未收到该产品造成严重伤害事件的报告,但鉴于此类产品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存在较高风险,使用不当可能造成对眼睛的伤害,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使用,避免使用无法确认来源和质量的产品,防止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市食药监局表示,关于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参照医疗器械管理的详细政策标准出台后,上海将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依法对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实行全面监管,重点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做好注册审批材料的准备,及时进行注册申请,各生产经营企业应做好依法规范经营的相关准备。当前应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建议,上海将暂停相关产品的生产或进口,以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