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2月13日在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要求本市农工商、世纪联华等20家大型超市总部联合发出倡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管理。从即日起,本市各超市、大卖场店堂显著位置将张贴一张《倡议书》,明确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实施严格的销售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预警制度。
《倡议书》提出10条具体举措,根据该倡议,超市、大卖场所售食品要按保质期主要分为6类:1年以上、半年以上不足1年、90天以上不足半年、30天以上不足90天、16天以上不足30天、3天以上少于15天。与之对应,这些食品存放到保质期满前45天、20天、15天、10天、5天、2天前,就要作为临近保质期食品,执行严格管理。超市、大卖场要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专区(柜)醒目位置予以明示,尤其是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或作为赠品时,必须加贴标签等予以提示或告知。
此外,超市、大卖场还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每天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内食品,及时清点记录,并对超过保质期食品执行销毁制度,水果、蔬菜、鲜肉等食用农产品以及现场制售食品将成为重点监督的对象。
市工商局表示,近期将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监督管理,对倡议单位采取错时监管、飞行检查等手段,确保企业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并落实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理和销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