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在依据相关规定,必须提供外国企业相关开业证明,并且做公证、认证。
外国企业注册材料办理公证认证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对于登记材料,当事人需将其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外交部公证认证处或授权机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使馆申办领事认证。
外国企业注册开业证明公证认证需使用本地语言,在上海办理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之前,需将非中文的公证认证材料翻译成中文。
由上海天尚行的,可委托天尚行,并由天尚行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