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今年将对违法搭建实施专项整治,对涉及公职人员违法搭建的予以查处。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75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厅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
2009年修订的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提出,要把遏制违法建筑增长态势,逐步消除历史存量作为立法导向。据统计,去年上半年本市违法建筑拆除率同比提高3.7%,至9月底共拆除违法建筑948万平方米,其中83万平方米是在建的。
根据去年年初别墅区违法建筑初步摸排情况,结合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市拆违办正组织各区县抓紧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今年将在每个区县选取一两个典型违法建筑小区开展专项整治,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其中涉及公职人员违法搭建的予以查处。同时,科学制定各区县2012年度存量违法建筑拆除计划,结合旧区改造、区域整治等,大力消除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存量违法建筑。
今年将督促区县拆违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对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涉及多部门的,明确由区县拆违办依法指定拆违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并予以拆除,拆违实施部门不得推诿。同时,要求各级拆违办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拆违进展,听取市民寻访团意见。